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对构建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有关工作作出部署。
《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统筹抓好教育、培训和就业,以产业端人才需求和就业端评价反馈为指引,全链条优化培养供给、就业指导、求职招聘、帮扶援助、监测评价等服务,开发更多有利于发挥所学所长的就业岗位,完善供需对接机制,力求做到人岗相适、用人所长、人尽其才,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经过3至5年持续努力,基本建立覆盖全员、功能完备、保障有力的服务体系,为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坚实保障。
《意见》提出,优化培养供给体系。科学研判人才发展趋势及供需状况,建设人才需求数据库,综合比对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大数据,开展人才供需关系前瞻性分析,定期发布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以促进供需适配为导向动态调整高等教育专业和资源结构布局,优化调整学科专业设置,主动对接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推动高等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更加契合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完善招生计划、人才培养与就业联动机制,优化招生计划分配方式,鼓励高校建立更灵活的学习制度,完善转专业、辅修其他专业等规定,加快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指导高校及时对接转换、更新人才培养方案,全面提升学生专业素养、创新思维和就业能力。
《意见》明确,强化就业指导体系、健全求职招聘体系、完善帮扶援助体系、创新监测评价体系。强化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打造一批国家规划教材、示范课程和教学成果,把就业教育作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重要内容,引导牢固树立正确就业观,健全就业实习与见习制度。强化校园招聘和就业市场服务,建设一批区域性、行业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挖掘国家重大战略等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优化规范招聘安排和秩序。发挥多元主体作用,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健全困难帮扶机制,为帮扶对象提供服务和援助,落实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就业帮扶要求,实施“宏志助航”就业能力培训项目,有序扩大培训覆盖面。及时掌握就业市场岗位需求和毕业生求职意向等,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工作评价结果使用,作为高校教育教学和学科建设评估、“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等重要因素。
《意见》要求,巩固支持保障体系。建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鼓励高校统筹相关资金,结合毕业生规模及工作需要,按学费收入的一定比例安排就业经费预算。打造专业化就业指导教师队伍,高校按规定配齐校级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就业工作人员,健全校外专家担任兼职就业指导教师的保障机制。深化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高端智库,依托现有机构加强就业研究工作,开展高校毕业生供需适配研究、就业政策论证与效果评估、就业与产业大数据分析等。推广数字化就业服务新模式,建强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推进国家、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互联共享,打造“24365校园招聘服务”、“职引未来招聘服务”等品牌。(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