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 仪首歌 文露漪 报道
4月16日上午,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订婚强奸案”作出二审宣判:维持一审被告人席某某(男方)有期徒刑三年原判,驳回索要彩礼诉求。
日前,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席某某强奸上诉案及所涉婚约财产纠纷上诉案的审判长接受记者采访,就案件引发的社会关注点,回答媒体记者提问,回应社会关切。审判长描述了案发细节,认为从案发过程及细节来看,被害人在事前明确表示反对婚前性行为,事中具有明显反抗行为,事后反应强烈,足以认定席某某违背被害人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
4月16日,男方席某某的母亲郑女士告诉记者, 将继续申诉。关于女方在案发后提出希望席某某和被害人尽快到民政局登记结婚的情况,郑女士表示“不可能结婚”。